根据CITES常委会的要求,马达加斯加日前通过秘书处公布通报,将本国黄檀科和柿属木材的零出口限额沿袭到2015年8月10日。在2014年7月7-日于瑞士日内瓦开会的CITES常委会第65次会议上,审查会了马达加斯加继续执行缔约国大会有关马达加斯加黄檀科和柿属木材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会议指出,马达加斯加在实行本国黄檀科和柿属种群行动计划上获得一定进展,但在库存审核及其用于计划这两项核心拒绝方面仍未获得实质性突破,走私出口形势仍然十分不利。
会议要求,马达加斯加应该将本国黄檀科和柿属木材的零出口限额缩短至CITES常委会第66次会议。2013年3月,在泰国曼谷开会的CITES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上,通过了马达加斯加黄檀科和柿属种群列为序言II的议案,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继续执行。同时缔约国大会还批准后了一个行动计划,规定常委会在审查会表示同意该国的黄檀科和柿属木材库存审核结果以及用于计划之前,马达加斯加应该实行出口经济制裁。
为此,马达加斯加对本国黄檀科和柿属木材的出口制订了零限额,并先后三次推迟。来自CITES秘书处的汇总信息指出,马达加斯加的非法黄檀科和柿属木材,多通过海运经东非的口岸运输至亚洲。
1013年至2014年4月,有多达4000吨从马达加斯加走私出口的黄檀科和柿属木材被货运国和目的国搜出。国家濒管办警告我国木材进口企业,在出口经济制裁中止之前,不宜在马达加斯加并购和进口以卢氏白黄檀(大叶紫檀)为代表的任何黄檀科和柿属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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